《飞越疯人院》,拍摄于1975年,曾赢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五项大奖。《飞越疯人院》改编自Ken Kesey于1965年出版的小说,描写麦克墨菲,一个离经叛道的38岁男子,在犯下诱奸罪(statuary rape对象只有15岁)入狱之后,又因为在狱中多次打架闹事,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观察。但其实麦克墨菲的神智清醒,并不像其他的病患。因此,他的出现对平常遵循着医院规范过日的病患们产生很大的影响。
麦克墨菲从没把病房里病友的精神问题看得那么严重,他对待他们就像对待常人一般,教他们用香烟赌扑克牌、打篮球。他也从没认真看待医院的规范,在各种状态下都坚持自己的主张,但往往无法违命就只能消极抵抗。
而看着麦克墨菲和其他病友们的相处,观众也渐渐感到这些病患们其实并没有和正常人差得多远,他们还是保有很多个性和人性,就像麦克墨菲说的“No different from any motherfucker walking down the street”—这些病患只是举止言谈和常人略有不同。麦克墨菲在抵抗医院体制之余也同情这些病友,与他们建立起友谊。而当他发现这些人都是因自愿并非被约束(voluntary, not committed)而住院,他感到十分诧异,因为大家经常抱怨医院的生活令人难以忍受,但却又没有胆识离开这个地方,回到普通人的世界中。麦克墨菲想要激励病友们打破规范,打破自己的设限,于是开始与他们赌谁可以抬起冲洗机、砸破窗户,到城里的酒吧看球赛,甚至把载满病患的医院巴士开走,或带他的朋友们一起出海钓鱼。
但麦克墨菲一人终究无法与巨大的体制抗衡。在第二段引文中,麦克墨菲在他最接近自由的狂欢派对晚上邀酋长与他一起逃跑,但酋长却没有答应。酋长说自己做不到,因为他不像麦克这样“is a lot bigger than me”。这里的“big”是指人格、胆识的大,但麦克的回答“Why, Chief, you're about as big as a goddamn tree trunk”却是指酋长身材的「高大」。酋长解释他害怕的理由是因为他父亲也曾经很「大」,喜欢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却落得寂寞瞎眼的悲惨下场。
麦克墨菲终究没有逃脱成功。第二天他们制造的混乱被医院人员发现,而后比利受到护士拉查的言语刺激,割腕自杀死了。麦克放弃逃跑的机会,他跳向拉查,掐住她的脖子不放,直到被其他的护理人员打晕。在那之后他被带走,与其他病患隔离。当麦克墨菲再次回来,充满生命力的他已经变得痴呆。酋长见他回来,正要告诉麦克墨菲他已经准备好要逃离了,却发现麦克已经成为失去意识的空壳。他感到非常伤心,他不愿留下麦克这样活在医院和失去意识的身体里,于是他用枕头把麦克闷死,将他从最终的桎晧中解放。之后他举起那台沉重的冲水机,砸破玻璃和铁丝网,在破晓的晨雾中跑向远方的树林。
在这部电影中,个人与体制的对立可说是主轴。电影多次挑战体制的权威。例如当契斯威(Cheswick)向护士拉查大喊要求拿回无故被没收的香烟时,拉查只是一再地叫他坐下,一点都不想替他解决问题,麦可见状就打破了护士柜台的玻璃,拿了一条烟塞给契斯威,却落得被男护理人员架走,接受痛苦的电击治疗这样得可怜下场。麦可这样的行为显示了正义的一面,清楚的反映了医院的冷漠和不合理。医院不合理的一面也在大家投票要在夜间看球赛的一幕清楚地呈现出来,拉查要求大家要举手投票,多数人同意之后才能看球赛转播,但麦可终于让大家举手同意之后,拉查却不愿承认投票结果,坚称会议早已结束,最后一票不能算数,于是投票结果竟是不能看球赛。这样玩弄规则的狡猾态度让人不禁感到体制是如此的生硬且不合理。另外一个例子是在狂欢夜过后的第二天早上,比利似乎是因为和Candy女郎度过激情的一夜之后,受到大家的欢呼找回自信,在面对拉查询问时居然戏剧性地说了流利的一串话,但接着拉查以告诉他母亲作为要胁,比例就退回以前的口吃,甚至愤而割腕自尽。这让人不禁怀疑到底医院真会帮助病人建设心理?还是会为了方便掌握、控制他们,进而摧毁他们的人格?反观麦可的种种作为,让病人打牌赌博、接触普通人,带他们出海钓鱼、喝酒狂欢等,似乎表示越是不把病人们当作病人,他们就越显正常。医院这体制的存在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制造了自己的问题;为了要维持不变的、安和的常态而制造了病态。相较之下,麦可背负的是暴力、侵犯未成年少女、逃避工作等罪名,但在电影中他却是个温暖且幽默的伙伴,他的那些罪名看来都像是追求正义、幸福的合理行为。就如同第一段引文所说的,他从不“sit there like a goddamn vegetable”无论是在不义之人或是美女的面前,他都挺身而出,不当一个冷漠、以规范来掩饰自己无能的狡猾家伙。
但这样激烈的反抗并没有替麦可带来美好的结局—最后麦克墨菲还是赢不了强大的体制,无法追求他想要的生活,反倒最终逃出去的是不选择正面抵抗的酋长。电影的最后一幕呈现酋长跑向树林、远离人群,或许暗示着弱势者必须逃离社会才能远离体制的掌控,得到他们想要的自由。但如此一来,这悲惨结局也让小人物对抗大体制这样的故事显得些许悲观。
影评: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记得回头想想自己是不是个神经病。
《飞越杜鹃窝》(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 ,1975)讲述的是一个为了逃避服刑而装疯卖傻的「正常人」蓝道麦墨菲(Randle McMurphy)被送进精神病院裡的故事(只是如果行为、思考模式跟所有人都「不一样」的人就叫做神经病,那他毋庸置疑的是剧中唯一的神经病)。
麦莫菲渐渐的发现病患们在这裡受到极严厉的管控,只因为院方深信採取某些方法对病患绝对是好的,当然,极权的手段也方便他们去控制这些精神病患。或许为了避免病患们的生活失去乐趣,进而引发一些麻烦,所以院方「宽宏」的开放大家赌博和抽烟。
护士会定期召开形式上的集会,假意为病人解决问题,其实给予的也都只不过是千篇一律的制式回答。院方从未试图进行改变,也从不考虑病患提出的意见,如果你反抗的太激烈,还会把你关起来施以酷刑伺候。
麦莫菲试图改变这个了无生气的地方,所以他提了案,要求院方将电视打开,让病患们都能一起开心的看球。只是他却一再的遭受到护士长以不合理的理由阻挠,例如会议无预警的提前结束导致选举未达人数门槛之类的。
但是可怕的并不全然是院方的作为,而是这群病患们多数都不明白有什么事情是自己可以去争取的,起初他们甚至还不想明白。更令人瞋目结舌的,有些人甚至是自愿进来这个鬼地方的,想出去随时都可以,但他们却选择固步自封(疯),为了逃避现实,而情愿躲在精神病院裡头,服从着制式但安定的生活,依照着指令过日子。
当别人问说:「你们是疯子吗?」他们甚至还会点头露出自豪的笑容。
不用很快,观者便会发现这个精神病院根本是整个专制社会的缩影(台湾不能算是专制国家,但却与我国有些惊人相似)。我甚至还觉得有些情节让我联想到我的母校。
而这部电影让我觉得最有感触的内容莫过于饮水台这一场戏。
麦墨菲跟大家打了个赌,他说他能将饮水台「拔起来」,并砸向那堵墙,开出一条通往酒吧的路,让所有精神病院的伙伴们能好好的坐下来欣赏MLB世界大赛。
只是他无论怎么死劲的用力,饮水台仍然不为所动。终于,因为过度使力而涨红着脸的他也只得投降服输了。当大家打量着他看的时候,他悻悻然的说了:「但我试了,不是吗?至少我去试了!(But I tried, didn't I? Goddamnit, at least I did that.)」
起初看到这段,还没能理解其中的深意,反倒期待起他真能将饮水台给抬起来呢!
这部四十年前的老电影在后来被尊为「一个人类死前必看的100部电影」之一,我深感庆幸自己早在22岁就看了。饶富深意的经典叙事,还有教科书般的演员群戏,尤其在以本片夺得奥斯卡影帝的杰克尼克逊(Jack Nicholson)领衔之下,这部电影更显得伟大至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杰克尼克逊所广为人知的两部作品,《飞越杜鹃窝》和《鬼店》(The Shining ,1980)都与印第安人议题脱不了关係,不晓得是不是真的只是巧合而已?在我看来,这部电影有很大成分是为阐述印第安人在美国的处境。据悉塬着就是以剧中的绰号酋长的印第安高壮男子来以第一人称讲述这整个故事。
而同时如果有观看删减片段的朋友应该会发现,导演似乎把黑人管理员虐待印第安人的情节全数剪掉,同时也把院方对病患採用脑前叶切割手术的片段给剪去了。前者会删掉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一旦留了下来,可能接着奥斯卡奖也没戏唱了。本故事的背景设在1960年代初,那是美国黑人正积极争取平权的年代,若在此时安排一群黑人去虐待印第安人的剧情,无疑是政治相当不正确的铺设,这样的安排无疑也只会凸显了美国白人的伪善,毕竟当初把印第安人赶出家园的,难道不是美国白人吗?
至于剧中频频出现的的光头男子,塬片没有说明他的来歷,但在删减片段中则提及了他是因为受到了脑前叶切割手术(lobotomy)的「治疗」,所以才会彻底的成为一个「疯子」。这段的删减,导致最后故事的结局让人有一点点困惑,大家大致可料到麦墨菲肯定受到了极端的处罚,但是大概没人一时之间会想到他其实整个脑都被剖开来了。
是不是担心接到史实不符的指控呢?塬着在1962年出版时露骨的提及了精神病院有这样的作为,也直接了当的直指男主角是因此而丧失心智的,只是根据一些史料记载,这样的手术其实在1960年代已经几乎绝迹了。到底导演当初删减此一关键片段的塬因为何,也相当值得耐人寻味。
说到本剧的导演,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米洛斯福曼(Miloš Forman),在拍完这部电影荣膺奥斯卡奖最佳导演之后又在数年后拍摄了讲述了以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为本的《阿玛迪斯》(Amadeus ,1984),再次步上巅峰,也二度夺得大奖。此后,却有如江郎才尽,再无拍出值得令人称道的电影了。不过一个导演,能拍出《飞越杜鹃窝》和《阿玛迪斯》,我想也已是功德无量了。
至于本剧其他称职的配角们,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时年二十五岁的布莱德杜瑞夫(Brad Dourif),饰演结巴男Billy,精湛的演技也令人印象深刻,可惜入围了当年奥斯卡奖最佳男配角奖却铩羽而归,此后戏路也不再顺遂,没有再得到入围的机会。直到他参演《魔戒二部曲:双城奇谋》(The Lord of the Rings: The Two Towers ,2002)饰演阿谀奉承的弄臣葛力马巧言(Grima Wormtongue)之后才再为人所知,只是恐怕已经没什么人意识到他是当年的少男比利了。
剧中另外一位相当鲜明的角色——固执男哈定(Dale Harding),若非威廉雷德菲尔德(William Redfield)极具爆发力又神经质的演出,这个角色也无法深植人心。只是威廉雷德菲尔德在本片上映的隔年便因白血症过世了,殊为遗憾。


